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設備采購(二期)二次公開招標公告
項目概況
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設備采購(二期)二次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惠州市云山西路10號投資大廈8樓左側第三間惠州市中弘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,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5點00分(北京時間)前遞交投標文件。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項目編號:HZZH2023013
項目名稱: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設備采購(二期)二次
預算金額:652.0000000 萬元(人民幣)
最高限價(如有):652.0000000 萬元(人民幣)
采購需求:
1. 項目內(nèi)容: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設備采購(二期)二次;
2. 項目技術規(guī)格、參數(shù)及要求:詳見招標文件;
3. 投標人可對本項目進行投標,但應對項目內(nèi)所有的招標內(nèi)容進行投標,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(nèi)容進行投標。
序號 |
項目內(nèi)容 |
數(shù)量 |
單位 |
采購預算 |
1 |
1 |
項 |
備注:本次招標不強制要求投標單位踏勘現(xiàn)場,但是投標人投標即視為已清楚現(xiàn)場情況并接受全部招標要求。
合同履行期限:原則上為簽訂合同起75天內(nèi)完成項目硬件設備的供貨、安裝、調(diào)試及試運行,具體實施時間以招標人發(fā)予中標人的函件要求為準。
本項目( 不接受 )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二、申請人的資格要求:
1.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;
2.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
/
3.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:(1)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;
(2)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規(guī)定;
(3)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(jīng)營范圍和能力,且已從采購代理機構處購買招標文件;
(4)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,不允許投標人對本招標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;
(5)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: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;
(6)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(nèi),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
三、獲取招標文件
時間: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,每天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。(北京時間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
地點:惠州市云山西路10號投資大廈8樓左側第三間惠州市中弘咨詢管理有限公司
方式:現(xiàn)場獲取
售價:¥300.0 元,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
四、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和地點
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:2023年05月26日 15點00分(北京時間)
開標時間:2023年05月26日 15點00分(北京時間)
地點:惠州市云山西路10號投資大廈8樓左側第三間惠州市中弘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補充事宜
備注:采購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發(fā)售期內(nèi)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(www.ccgp.gov.cn)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。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,對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,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(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)。
七、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惠州市大亞灣人居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大亞灣區(qū)中興北路金灣花園二期3棟2單元1002室
聯(lián)系方式:黃先生19925803779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惠州市中弘咨詢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惠州市云山西路10號投資大廈8樓左側第三間
聯(lián)系方式:陳先生0752-2817938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陳先生
電 話: 0752-2817938
- 上一篇:沒有啦
- 下一篇: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設備采購(二期)失敗公告 2023/5/5